2016湖南張家界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79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疾鞈斀M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diào)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疾斓闹攸c是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疾旖Y束,由考察組填寫《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附件5)。
同時,考察組要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原已就業(yè)的應聘人員,在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根據(jù)空缺名額,經(jīng)其主管部門審查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經(jīng)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網(wǎng)站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如實填寫《張家界市2016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名冊》(附件6)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7),經(jīng)其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diào)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社局審定。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
新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guī)定,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工資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diào)整、補充等事項,均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wǎng)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報考服務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44—8225514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44—8296957
(二)考務咨詢電話
市:0744—8230135
(三)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市人社局監(jiān)察室:0744—8290026
九、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張人社發(fā)〔2014〕70號執(zhí)行。
十、本次公開招聘政策由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解釋。
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60701153633.shtml(附件暫無)
原標題:張家界市2016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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