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海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1人公告【招】
海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內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責任心強,能勝任本職工作;
2.文學類或經濟管理類專業(yè);
3.本科及以上學歷,海寧市戶籍,18-30周歲(1986年2月29日至1998年月2月29日出生)。
三、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編外崗位合同工公開招聘報名表》。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符合條件人數不足1:3時,取消本次招聘。
2.考試辦法。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試(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分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實際參加報名人數確定考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安排。
3.體檢與考察。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4.聘用。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見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執(zhí)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 0573-89232726
監(jiān)督電話: 0573-87288764
原標題:海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海寧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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