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龍巖市直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招31人】
(二)面試
1.每個崗位需有3人及以上報考,方能進入面試程序;按每個崗位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以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達到及格線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及格線為滿分值的60%(即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滿分150分,及格線為90分),未達筆試及格線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3.面試前提出棄權面試的空額可從達到筆試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比例小于或等于1:1時,其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
4.龍巖學院附屬小學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由龍巖學院負責。
5.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內容、時間、地點由龍巖市教育局、龍巖學院通知考生或登錄龍巖市教育局網(wǎng)站、龍巖學院網(wǎng)站查詢,具體面試方案另定。
四、體檢、審核、公示、聘用
1.體檢: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出現(xiàn)并列分數(shù)的,面試成績者進入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由視具體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名次遞補。體檢由用人牽頭負責,時間、地點另定。
2.考核:體檢合格者由用人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視具體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名次遞補。
3.公示:對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4.聘用:
①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②招聘的新任教師進事業(yè)編制,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現(xiàn)行工資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安排在總校還是由自行決定。
③招聘的新任教師實行試用期,時間一年,期滿由用人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龍巖市人社局對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龍巖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龍巖市直中小學、幼兒園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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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龍巖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設定表.pdf
龍巖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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