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慈溪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84人】
(五)體檢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參照2017年寧波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zhí)行(其中專設殘疾人招聘崗位肢體部分體檢要求從其招聘條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察
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遞補??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疾旖Y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止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如戶籍性質仍為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聘用人員戶籍所在地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且不再辦理農轉非手續(xù)的地區(qū)除外);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截止2017年8月1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寧波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應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10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要求的資質或資格條件等須在2017年8月10日及之前取得。
4.報考人員必須在8月10日—8月14日期間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5.對報名人數(shù)較少的崗位,將直接審核報考者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不能提供的按不合格處理。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部分緊缺、特殊的崗位將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慈溪人才網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的審核合格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12小時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6.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的,不能報考。
7.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在規(guī)定的報到期限內不能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意見)或不能解除聘用關系的,取消聘用資格。
8.聘用人員的崗位聘任及崗位等級的核準,按我市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新聘用到鎮(zhèn)所屬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在鎮(zhèn)(街道)工作服務期須滿5年。聘用到其他事業(yè)單位的服務期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若今后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所在單位批準參照及人員過渡時的條件、要求和程序等規(guī)定,確定參照管理資格條件、過渡或分流等事項。
11.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
12.報考人員應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以免因為報名合格又無故缺考,可能在個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記錄。
13.我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574-63938255、63938256。
監(jiān)督電話:0574-63980616。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lián)系。
原標題:2017年慈溪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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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慈溪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中共慈溪市委組織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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