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高郵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特別提醒:【1】現(xiàn)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同步提供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和承諾書;【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一切后果的,責任自負;【3】2017年5月19日下午17時30分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協(xié)議書、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現(xiàn)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根據《高郵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對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含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5月15日-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地點: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接待室(高郵市琵琶路79號三樓312室)。
咨詢電話:0514-84666223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其中2017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畢業(y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如在體檢前規(guī)定時間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本科及以上計算機類專業(yè)畢業(yè)的人員,應聘有計算機等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等級證書。
崗位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條件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勞動(聘用)合同原件或單位提供的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單位行政公章);(2)養(yǎng)老保險記錄手冊。
4、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領取聘用資格通知書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畢業(yè)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凡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對象,需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注意事項:復審材料按順序,左上角斜訂后提交審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審核。
原標題:高郵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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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郵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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