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招聘13人公告
根據(jù)《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的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3名(非人民警察身份)。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是寧波市公安局下屬的公益Ⅰ類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研究; 參與并指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的現(xiàn)場處置;參與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的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考核、技能培訓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zhì);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16時,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辦法
應聘人員憑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jīng)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信網(wǎng)認證材料、從(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當?shù)厣绫V行睦U費證明)、單位出具從事相關行業(yè)或崗位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報名所需的電子文檔和掃描件發(fā)至nbwhzp@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2015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姓名”,郵件發(fā)送后請電話聯(lián)系確認。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對資格不符合者回復郵件說明。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nèi),應聘人數(shù)和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shù)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公告將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公布。
5、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于2015年8月27日在“寧波公安網(wǎng)”公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jié)合的辦法;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zhì)的獨立第三方機構(gòu)命題。另外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二)、(三)、(四)崗位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前增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標準見附件3。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于8月29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于8月27日在“寧波公安網(wǎng)”公布,考生在筆試現(xiàn)場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筆試結(jié)束后,參加筆試崗位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jié)束15個工作日后在“寧波公安網(wǎng)”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攜帶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jīng)當?shù)毓膊块T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信網(wǎng)認證材料、從(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當?shù)厣绫V行睦U費證明)、單位出具從事相關行業(yè)或崗位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如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情況,將根據(jù)筆試成績依次予以遞補。
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二)、(三)、(四)崗位的體能測試安排在面試之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未能通過體能測試而產(chǎn)生的空缺面試入圍名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通過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空缺的入圍名額不遞補。
4、成績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其他崗位考生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為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jié)束3個工作日內(nèi)在“寧波公安網(wǎng)”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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