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河池市公務員考試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通知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少數(shù)民族、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錄職位,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公安專業(yè)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7月4日、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予以公布,具體職位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2015年公務員錄用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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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池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7月4日)
2015年河池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7月5日)
河池市公務員局
2015年7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