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安溪公務員考試錄用何叔達等4位同志通知
你局《關于擬錄用何叔達等四位同志為安溪縣公安局公務員的請示》(安政人〔2015〕18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4〕21號)、《福建省公務員局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的公告》(閩公局發(fā)〔2014〕22號)以及《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公安廳關于做好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公局發(fā)〔2015〕1號)文件精神,經專業(yè)測試、心理測評、面試、筆試、體檢和政審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何叔達等4位同志為安溪縣公安局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安溪縣公安局: 何叔達 王 森 夏浩凱 郭銀川
原標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批準錄用何叔達等4位同志為公務員的批復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